“健康中国•责任有我”——绿之韵集团2003—2012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隆重召开

作者:新闻中心 日期:2012-07-09 人气:2214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作为社会公民,为相关利益主体承担广泛的责任,使企业在谋求商业目的的同时,能够通过自己负责任的行为,倡导并履行主流的社会价值观念和道德理想,在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

2012年7月9日,中西部首家直销企业——绿之韵集团2003—2012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在公司总部隆重召开。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鲁先华、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总队总队长毛爱伦、《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总编辑董岳林、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处长冯锦、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潘虹、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陈林、共青团中央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专项基金主任姚世洪、长沙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长羊舒麟、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周金文等领导应邀出席。

会上,绿之韵集团董事常务副总裁劳嘉表示:“绿之韵经过九年的发展,从一家普通的民营企业发展成为中国的第26家直销企业,诸多荣誉是社会各界对绿之韵人的肯定,而绿之韵将一如既往的坚持‘诚信经营、永续发展、造福人类、回馈社会’的发展理念不动摇。不断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并接受其提出的意见,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共同飞跃!”

绿之韵集团执行总经理龚振作《绿之韵2003—2012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与参会嘉宾深入探析民族企业与社会责任的关系,细致地阐述了绿之韵九年发展历程中勇于承担,感恩奉献的情怀!经过九年的发展,绿之韵从一家普通的民营企业发展成为中国的第26家直销企业,目前拥有国内五大种植生产基地及十大下属子公司。先后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名牌”“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全国质量管理全面达标优秀单位”“国际知名品牌”等荣誉称号。通过企业的发展,其涉农三农的项目吸收了近20万农民就业,带动了近万人自主创业,其中70%是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努力发展实业的同时,绿之韵不忘回馈社会。一直以来,踊跃参加和倾情捐助了多项社会慈善事业,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截止目前,已向社会实施慈善救助超过2000万元。









 “每个梦想都值得灌溉,眼泪变成雨水就能落下来,每个孩子都应该被宠爱,他们是我们的未来……”在绿之韵员工与希望小学孩子们动人的歌声与舞蹈里,我们更能感到现场爱心传递的感动。绿之韵副总经理何健代表公司对最先涌现的一批绿之韵爱心志愿者先进代表进行了表彰。并与企业代表,经销商志愿者代表一同上台庄严宣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拒绝传销,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共同将履行社会责任进行到底。现场爱心经销商踊跃填写“绿之韵志愿者认捐书”积极参与“每天一元钱活动”,支援绿之韵公益责任事业。

绿之韵集团董事长胡国安先生与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签署300万爱心图书捐赠战略协议将精彩纷呈的发布会推向新的高潮,董事长胡国安先生承诺将开展“绿之韵爱心图书馆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以“绿韵圆梦•书香助学”主题公益活动为契机,为湖南、黑龙江等省捐赠20所爱心图书馆。

胡国安董事长表示:一个优秀的企业必然是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企业,一个既能创造经济利益,也能创造社会价值的企业。身为企业负责人,经过多年的思考与实践,深刻认识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是多方面的。第一,履行社会责任符合时代的要求;第二,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第三,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正因为如此,绿之韵在承担社会责任上的投入已经不仅仅停留在单纯捐款捐物的层面,而是提升到企业经营的战略高度。让政府放心、社会放心、百姓放心,这不仅是企业必须做的事,更是企业对于持续发展、永续经营的一份承诺。

《中国工商报》、《湖南日报》、《红网》、《潇湘晨报》、《长沙晚报》、《三湘都市报》、湖南公共频道、《中国直销》、《直销博客网》、《中国质量万里行》、《新华商》、《直销报道网》、《分销时代》、《中国直销网》、《直销人网》等近30家媒体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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